青龙满族自治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第五章 财会人员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和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财务会计档案。地方法规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8月8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