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营造安全有序、文明诚信的旅游市场环境。

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