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区资源和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破坏风景区资源和设施的行为。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