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依法行使公园管理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