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健全消防宣传网络和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宣传教育。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