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活动。本条例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