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快递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发展保障第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明确本行政区域的快递业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保障要素等内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乡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围,落实财政支出责任,推进乡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