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遵循政府推动、属地负责、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科技支撑、全民参与的原则,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