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利用条例第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