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地热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