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爱国卫生条例/第四章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第二十三条有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人群密集的服务机构应当在室外划定固定吸烟区。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禁止吸烟区域的管理者应当对吸烟行为予以劝阻。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