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区域协同第三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与徐州市人民政府协同推进骆马湖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产业布局,共同推动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