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与徐州市人民政府依托联合湖长制,定期组织联合巡湖,共同对接骆马湖流域管理机构、相关省属机构,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跨区域生态保护补偿、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跨区域水污染纠纷协调与处置、汛期水污染防治等事项。

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负责联合湖长制的联络工作。

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