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区域协同第三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与宿迁市人民政府协同推进骆马湖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确定统一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相互衔接的工作措施。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