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临泽县人民政府、肃南县人民政府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七彩丹霞的保护管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林草部门主管七彩丹霞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对七彩丹霞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并统筹协调综合执法工作。

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气象、应急、文旅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七彩丹霞的保护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