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所称天然气包括天然气(含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本条例所称管道高后果区,是指管道泄漏后可能对公众和环境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区域。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