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河南省科学院的发展促进,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改革创新、开放合作、平台支撑、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积极承担国家战略科技任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推动本省科技创新发展。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