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通用航空条例/第五章 安全监管第三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通用航空公共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用航空工作部门以及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应当与军航空管部门、民航主管部门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通用航空联合监管机制,协同查处通用航空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