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应急救援队伍驻地、高速公路服务区、医院、学校、体育场、城市核心商务区、交通枢纽站点、旅游景区以及一百米以上高层建筑等地点,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直升机起降点。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