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按照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制定防范应对措施,细化分灾种、分区域、分行业专项工作指引。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