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三章 安全防范第二十九条有效公路、水上、航空、铁路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营运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履行下列职责:(一)配备安全检查员、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二)在业务操作场所建立视频图像监控和存储系统,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收寄区域视频保存期限不少于九十日;(三)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