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第二十六条已修改支持苏台两地教育文化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中国文化、历史、民族等领域的研究和成果应用,共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