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有效设区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29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