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九章 审议结果的处理第六十七条有效有关机关和部门应当认真宣传贯彻实施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将宣传贯彻实施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常务委员会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推动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的宣传贯彻实施。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29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