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十五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由主任会议确定若干名召集人,轮流主持会议。常务委员会举行联组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联组会议可以由各组联合召开,也可以分别由两个以上的组联合召开。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2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