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禁毒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