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娱乐场所和旅馆、洗浴、酒吧、网吧等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毒警示标识,张贴或者摆放禁毒宣传品,公布举报电话,并对从业人员进行禁毒知识培训。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