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第四章 路政管理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在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车货总质量,轴载质量,车货总长度、总宽度和总高度,不得超过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最高限值。对运输不可解体特殊设备的超限车辆,需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审批后方可通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