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农村饮用水供水信息化、智慧化建设。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