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城市绿化应当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科学规划、因地制宜、严格保护的原则。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