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1998年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