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