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