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