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制定监督抽查计划,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