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