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支持兰白自创区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对符合培育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补助。

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补助,并依据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