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六章 宜居环境和社会参与第五十二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