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鼓励保险机构依法开发推广适合老年人的健康、意外伤害和长期护理等保险产品。金融机构对办理转账、汇款业务或者购买金融产品等业务的老年人,应当提示相应风险。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