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老年人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