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