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