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四章 再利用和资源化第四十条有效鼓励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及盐碱地等土地资源,试验推广能源作物。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