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