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文明乡村条例/第三章 文明新风第二十五条有效村民应当树立现代家庭文明观念,注重家庭教育,传承良好家风和家训,践行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