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由省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年检;年检不合格的,应当立即进行检修,检修期间不得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经检修仍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予以报废。

报废的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以及超过有效期的炮弹、火箭弹,由省气象主管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处置。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