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第二十三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场地,损毁、擅自移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施、设备。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的,不得影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作业安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