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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

第三十八条

有效

根据常务委员会工作安排或者受委员长会议委托,专门委员会可以就有关问题开展调研询问,并提出开展调研询问情况的报告。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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