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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条

有效

委员长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起草议案草案,并向常务委员会会议作说明。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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