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六章 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第五十五条有效经营者、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提出改进措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