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第三十七条有效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制度,依法加强对涉及国计民生等重要领域的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